On this page you are using JavaScript. Skip the navigation and go to the text.一般問題簽證指由駐外公館簽發,“確認”該外國人所持護照是否有效,且具有“推薦”性質,確保根據其簽證所記載的條件可正常入境。
在留資格指將外國人入境和在留後所從事的活動、或可入境和在留的身份或其地位進行分類,并在法律上給以明確的資格。
目前有30種在留資格。
在留期間指持有在留資格的外國人在我國可逗留的時間,根據其在留資格規定具體期限。
且,外國人可在被許可的在留資格和在留期限內從事活動。
參照在留資格和在留期限一覽表。
外國人相關統計登載在入境管理局網站、“在留外國人統計”或“出入境管理統計年報”上。
有關“在留外國人統計”及“出入境管理統計年報”可在外務省入境管理局和地方入境管理局閱覽。
另外,有一部分被圖書館等保存,詳情查詢政府出版物服務中心。
地方入境管理局等在週六、週日或節假日、12月29日—1月3日停止營業。
請前往所在地的地方入境管理局等(參照管轄或分擔區域一覽)辦理手續。
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指A11的1至4所列舉的登陸條件里,證明符合2的資料。
接受登陸審查時提交該證明書後,可順利完成登陸審查。
且,有關以觀光、探親或短期商辦等為目的的“短期滯留”在留資格,不為該制度的對象。
希望進入我國的外國人本人或其代理人申請。
例如,在日本就業時其代理
一般問題| 入國管理局主頁
發布時間: 2021-01-10文章推薦指數: 80 %